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网站(http://jhwsj.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兴泸投资集团大厦7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17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经济合作外事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最新精神和有关要求,通过会议、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有力推动《条例》精神和要求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1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93条,占比51%;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66条、占比47%,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66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2条,占比2%。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转发有关境内外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42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转发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等相关政策15条。
三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及时发布经济合作信息。汇总梳理全市投资促进、区域合作工作成效,主动向广大投资者宣传泸州环境优化、产业配套、载体建设等方面情况,及时发布投资动态和项目信息。对酒博会泸州投资推介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重大平台活动,均在局网站予以重点宣传。公开相关工作动态92条。
2.解读情况。2020年本行政机关未制作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2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0项,公开办理结果0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2020年,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由泸州市政府统一建设,对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统一规范设置,统一名称、统一格式,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门户网站(http://jhwsj.luzhou.gov.cn/)公开信息293条,转发政策解读3条,互动回应9条,新开设专栏3个。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通过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微信推送信息266条,粉丝量1100。
(七)监督保障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公开信息内容的丰富性和可读性、公开信息载体的多样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指定专人对经审核后的公开信息进行录入,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监管,适时进行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丰富载体形式。用好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增强网民互动功能,利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拓展公开内涵外延,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网站(网址:http://jhwsj.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